中国经济网青岛3月8日讯 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察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
青岛中院第十八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案例一
【市北法院】
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卢某承揽报酬费用人民币16040元;二、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欠款金额16040元向原告卢某支付利息损失(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合计291元由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会决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市北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该酒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于2016年1月22日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将系企业法人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从近期看,比不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的效果要好很多,能够更有效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案例二:
【市北法院】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执行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黄岛路。
被执行人王某,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
二、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应支付宿某某本金人民币30万元。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缓期支付欠款。但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未按承诺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并要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院并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后,执行人王某要求法院暂缓实施,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保证在2015年5月1日前还款,逾期请法院拍卖其自有房屋还款。因执行人王某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法院暂不对执行人王某实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本文载于2016年3月8日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青岛3月8日讯 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察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
青岛中院第十八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案例一
【市北法院】
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卢某承揽报酬费用人民币16040元;二、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欠款金额16040元向原告卢某支付利息损失(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合计291元由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会决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市北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该酒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于2016年1月22日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将系企业法人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从近期看,比不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的效果要好很多,能够更有效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案例二:
【市北法院】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执行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黄岛路。
被执行人王某,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
二、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应支付宿某某本金人民币30万元。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缓期支付欠款。但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未按承诺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并要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院并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后,执行人王某要求法院暂缓实施,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保证在2015年5月1日前还款,逾期请法院拍卖其自有房屋还款。因执行人王某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法院暂不对执行人王某实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本文载于2016年3月8日中国经济网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中国经济网青岛3月8日讯 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察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
青岛中院第十八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案例一
【市北法院】
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卢某承揽报酬费用人民币16040元;二、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欠款金额16040元向原告卢某支付利息损失(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合计291元由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会决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市北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该酒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于2016年1月22日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将系企业法人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从近期看,比不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的效果要好很多,能够更有效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案例二:
【市北法院】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执行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黄岛路。
被执行人王某,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
二、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应支付宿某某本金人民币30万元。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缓期支付欠款。但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未按承诺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并要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院并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后,执行人王某要求法院暂缓实施,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保证在2015年5月1日前还款,逾期请法院拍卖其自有房屋还款。因执行人王某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法院暂不对执行人王某实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本文载于2016年3月8日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青岛3月8日讯 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
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察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
青岛中院第十八批失信被执行人案例
案例一
【市北法院】
申请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5年4月23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一、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卢某承揽报酬费用人民币16040元;二、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欠款金额16040元向原告卢某支付利息损失(自2015年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反诉原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2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元,合计291元由被告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卢某向市北法院申请执行。
二、执行情况
本案立案执行后,市北法院向被执行人青岛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要求其按判决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会决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市北法院于2016年1月12日将该酒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告知被执行人,法院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会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来院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于2016年1月22日向申请人履行了义务,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将系企业法人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同时对其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从近期看,比不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的效果要好很多,能够更有效的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案例二:
【市北法院】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执行案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男,1954年2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黄岛路。
被执行人王某,男,1978年9月出生,汉族,住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
二、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宿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债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王某应支付宿某某本金人民币30万元。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执行人缓期支付欠款。但和解协议达成后,王某未按承诺的期限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并要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法院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院并说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后果后,执行人王某要求法院暂缓实施,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保证在2015年5月1日前还款,逾期请法院拍卖其自有房屋还款。因执行人王某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法院暂不对执行人王某实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
——本文载于2016年3月8日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