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高唐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高唐县人民法院 http://lcgtfy.sdcourt.gov.cn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法律如何发挥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0日

  法律如何发挥作用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作者朱苏力,是一位强调重视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社会环境、反对把西方法律制度和精神作为一种普适性的东西“移植”到现代中国社会的法学家。他对历史传统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延续和体现的强调与重视,也与19世纪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的思想主张有契合之处。萨维尼认为,法不是立法者任意创造的,也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而是世代相传的“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历史发展所决定的。因此,萨维尼所着重强调的“民族精神”,与朱苏力提出的“本土资源”概念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而“本土资源”与“法律如何发挥作用”这两个命题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我认为,国家的正式制定法在特定地区推行和实施的时候,如果它希望发挥“解决实际问题”这一法律的最基本作用的话,必须注意并紧密结合、而不是忽视甚至违背“本土资源”。

  首先,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法律,不管它的作用被描述得多么大义凛然,最基本的一条是,它必须能解决实际问题,能为当事人解决纠纷,并且尽量让当事人感到满意,而不是觉得困惑和茫然。通俗地说就是,能让他们在经历了一次国家正式司法程序之后,能够真正树立起这样一种观念:即现代中国的法律不是什么神秘莫测的东西,它能帮我处理纠纷、解决问题,使我今后的生活过得更好,能让人民群众从内心发出由衷感叹:法律原来是这么好的东西啊!

  本书对《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进行了一些点评。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秋菊今后的生活表示出深深的忧虑,今后村民们会怎么看待和评价秋菊把村长送进大牢这种过分和不近人情的做法?村长的被捕会给当地人们带来怎样的观念冲击?这些还不是最严重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裂痕能够慢慢地弥合,观念的冲击也可能慢慢淡化;最严重的是,如果以后村民们再次发生什么或大或小的纠纷,他们还会愿意和敢于诉诸国家的正式法律吗?恐怕不会,因为至少在他们自己眼里,正式的法律和司法程序无法令他们满意地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困惑和震撼。这样,正式的制定法与司法程序便被束之高阁。

  其次,如果法律的作用仅仅是不切实际地提供所谓的普适性的正义、公平和人权等等,而这些美丽的词藻并不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不能满足他们的实际需要,那么法律便很有可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反作用。《秋菊打官司》中,国家正式的法律制度并没有给秋菊她想要的一个“说法”,反而给她今后的生活留下了社会关系不和谐的隐患,这到底是一种正义还是非正义?在没有接触《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之前,也许我们会不假思索地说,这当然是正义,把打人的人抓走,这难道还不是正义吗?站在我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角度来看的确如此;而在当事人和当地的人们自己看来,恐怕就未必如此。因为我们和当地人们具有不同的“地方性知识”。

  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地方性知识。简单地说,“地方性知识”是一种本土资源,并且是相当重要和不容忽视的一种本土资源。上述关于秋菊事件的教训就在于,我们常常不自觉地忽视了当事人及其周围人们身处其中的社会所特有的“地方性知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正式的制定法在特定地区推行实施的时候,如果不考虑到“地方性知识”,而是有意无意地忽视它,那么,法律最基本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就落空了,甚至会起反作用。

  最后,让我们把视野扩大,其实不仅仅在历史传统和地方特色相对坚固、明显的农村存在这种问题,在中国的任何地方恐怕都会出现此种问题。如果诉诸国家正式法律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而是让双方当事人两败俱伤、玉石俱焚,那么追求实际的人们就不可避免地要走上一条“法律规避”的道路。当正式法律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甚至可能会对当事人不利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适用法律之外的其他规则、习惯、惯例等等。这种选择在私法领域是充分自由的;哪怕是在公法领域,如果并不为有权提起公诉或强行介入、干涉的国家机关所知晓,那么当事人“串通好”的法律规避同样是可以实现的。这看起来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但出于人性对“恶法”的规避和对实际利益的追求考虑,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虽然本书作者也认为法律规避可能是一种合理的做法,但我认为这毕竟是以正式的法律被架空为前提的,而这一点肯定不是国家立法者所希望看到的,他们制定、颁布正式的成文法当然不是为了用来“被规避”。

  总之,如果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和司法程序在实施、运行过程中,无意或者有意地忽视“地方性知识”这一本土资源,那么最终很可能会得到一个自取其辱的后果——法律规避。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司法公开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司法机关在日常具体的工作中,要充分接地气,了解群众呼声,充分考虑人民群众身边的“本土资源”,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与诉求,使国家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赵寨子法庭  刘哲 )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